相关文章
友情链接

买草莓棚膜受骗损失30万

本报讯(刘刚 记者 朱娜 实习生 李楠)近日,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

今年12月17日,在长安区灵沼乡道官村种植了80亩设施大棚草莓的李某,发现其在前段时间购买草莓大棚膜时被骗了。随即到长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经办案民警展开调查,12月22日,将犯罪嫌疑人潘某抓获。

原来,9月2日,李某与主动到其种植园推销产品的西安华清东路某农膜销售公司签订购买“北京齐盾”牌大棚用三防膜、双防膜合同,并付给销售商胡某2万元订金,其中三防膜68卷,价值约15万元。

农膜到货后,李某将余款付给销售商。10月19日,李某组织工人给大棚覆盖三防膜时发现其中9卷膜的黏接处有1-3米不等的裂缝,完全失去大棚保温的功能,销售商称现暂无现货,没法立即解决,着急给大棚上膜的李某只得在户县购买了9卷膜应急。11月10日,已上架的其他三防膜先后又有6卷出现相同问题,李某开始怀疑这些三防膜是假货,并造成自己购膜款、搭膜工人工资、问题膜造成的作物受损等损失合计超过30万元。经与销售商协商未果,李某即到长安分局报案。

民警通过缜密侦查发现,李某所购买三防膜无质量检验卡、合格证等质检证明;12月22日,民警在西安市华清东路将潘某抓获,潘某对自己为牟取暴利,故意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潘某于当天被依法刑拘,本案正在进一步调查。